宏福苑大維修爭議紀錄
事件概覽:宏福苑大維修工程涉及 33 億港元造價、圍標疑雲、以及火災後揭發的物料安全問題。本頁詳細整理相關法團任期、工程時序、招標細節及各方爭議焦點。
1. 相關法團與人物
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於 1997 年成立。與本次大維修爭議直接相關的為第十一屆、第十二屆(舊法團)及現屆(新法團)。
| 時段 | 名稱 | 性質 | 主要職位 | 其他委員(節錄) | 備註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2020–2024 | 第十一屆管理委員會 | 舊法團(第一階段) | 主席:鄧國權 副主席:陳凌滔 秘書:麥滿堂 司庫:冼麗媚 |
莫華滿、郭嘉樑、李官華、林茜碧、陳德誠、沈菜霞、伍少芳、何蕙蓮、蔡金綸、袁福華、李丁華、黃玉宜、陳萬祥 等 | 負責強制驗樓後期及籌備大維修工程。^3 |
| 2024–2024/09 | 第十二屆管理委員會 | 舊法團(第二階段) | 主席:鄧國權 副主席:陳德誠 秘書:何蕙蓮 司庫:冼麗媚 |
江祥發、莫華滿、陳惠娟、郭嘉樑、麥滿堂、李官華、林茜碧、沈菜霞、陳凌滔、陳萬祥、蔡金綸、袁福華、李丁華 | 任期至 2024 年 9 月 6 日,為被業主罷免前最後一屆法團。^3 |
| 2024/09–現在 | 現屆管理委員會 | 新法團 | 主席:徐滿柑 副主席:麥志雄 秘書:何仲行 司庫:張梓雲 |
葉碧兒、謝寶森、羅詠麟、陳文浩、馮靜欣、江祥發、鄧嘉恩、林慧敏、蘇倩婷、麥致誠、李日興 | 於 2024 年 9 月特別業主大會改選後上任,火警時為在任法團。^2^5 |
2. 大維修工程關鍵時序
| 日期 | 事件 | 相關法團 | 詳情與來源 |
|---|---|---|---|
| 2016-06-10 | 強制驗樓通知 | 舊法團 | 政府向宏福苑發出強制驗樓/驗窗通知。法團需委聘註冊檢驗人員。^4 |
| 2019-12 | 驗樓報告完成 | 第十一屆 | 註冊檢驗人員完成報告,指出外牆紙皮石爆裂、剝落、鋼筋外露、滲水等多項問題。^4 |
| 2023-05-16 | 公開招標 | 第十一/十二屆 | 法團透過市建局「招標妥」平台公開招標,並在《星島日報》刊登招標廣告。^11 |
| 2023-07-04 | 截標 | 第十一/十二屆 | 共有 57 間 合資格承建商入標。^12^14 |
| 2023-07-05 | 開標 | 第十一/十二屆 | 在法團及市建局代表見證下開標,顧問開始詳細評分及風險評估。^12^9 |
| 2023-08 | 顧問分析報告 | 第十一/十二屆 | 顧問鴻毅建築師提交投標分析報告。宏業建築被評為「無訴訟紀錄」,獲高分推薦。^15 |
| 2024-01 | 通過方案 | 第十二屆 | 業主大會通過 約 33 億港元 大維修改善方案,選定 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為承建商。^7^9 |
| 2024-04 | 簽署合約 | 第十二屆 | 法團與宏業正式簽署工程合約。^7 |
| 2024-07 | 工程展開 | 第十二屆 | 8 座大廈同時開始外牆大維修,全苑搭竹棚及安裝保護網。^7 |
| 2024-09 | 法團換屆 | 現屆法團 | 居民因不滿高昂維修費及圍標疑雲,召開特別業主大會罷免舊法團,選出新法團。^6 |
| 2025-11-26 | 發生火災 | 現屆法團 | 大埔宏福苑發生嚴重火災,棚架物料助長火勢。 |
| 2025-11-29 | 廉署行動 | - | 廉政公署拘捕顧問公司高層及相關人士,調查圍標及物料造假。^17 |
3. 招標程序細節與可疑之處
儘管使用了市建局「招標妥」平台,但招標過程及結果仍存在多項嚴重疑點,引發圍標質疑。
3.1 招標基本數據與估價
- 市建局獨立估算:約 1.44 億元(核心工程)。
- 顧問(鴻毅)估算:約 1.55 億元。
- 宏業建築報價:約 1.52 億元(核心工程)。
- 顧問及部分媒體形容其報價「符合專業估算」。^11
3.2 風險評級與訴訟紀錄不符
顧問於 2023 年 8 月提交的報告中,對承建商進行了風險評級: * 高風險比例:57 間投標公司中,有 47 間(約 82%) 被評為 C 至 E 級「高風險」。^11 * 宏業的評級:宏業被列為少數的 A 級風險、背景最佳 的承建商之一。 * 紀錄缺失:報告指宏業在「過往 8 年訴訟紀錄」及「懷疑涉及圍標/貪污/其他紀錄」欄皆為 「沒有紀錄」,因此獲得背景評分 20 分(滿分)。^9
事實與紀錄的落差: 媒體及公開資料顯示,宏業其實有多宗爭議紀錄: * 景田苑個案:曾涉嫌圍標及工程費不合理被業主入稟(雖未被裁定報價過高,但屬已知訴訟)。^7 * 工安紀錄:2022–2025 年間,最少 10 次被控違反職安健條例,小型工程承建商牌照曾一度拒絕續牌,2023 年亦因中半山工程遭屋宇署紀律處分。^8 * 質疑:顧問報告與公開紀錄明顯不符,被視為招標程序中最核心的疑點。^15
3.3 顧問與法團評分落差
根據內部文件顯示,顧問與法團對宏業的評價存在巨大差異:^9 * 顧問評分:給予宏業面試 90 分(滿分 100),評語為「大致展現足夠能力及專業水平」。 * 法團評分:法團自身對宏業的面試評分僅 57 分,屬「有待改善」。 * 結果:儘管法團評分偏低,宏業仍在顧問綜合排名中位列 前 5 名,最終中標。
3.4 廉署調查與物料造假
火災後,廉政公署及政府調查揭發更多問題: * 貪污調查:廉署拘捕顧問公司(鴻毅)董事、宏業高層及中間人,指控涉嫌在招標及執行過程中提供或收受利益。^17 * 不合格棚網:政府抽驗發現 20 個樣本中有 7 個未達阻燃標準。^20 * 物料調包:廉署指有人在 2025 年 7 月颱風後,購入 2,300 卷不合格棚網 更換,其後為應付檢查,又購入 155 卷合格棚網 企圖「魚目混珠」。^18
4. 舊法團(第 11/12 屆)的作為與爭議
4.1 程序合規的辯護
舊法團的支持者及顧問強調其依足程序: * 依法委聘註冊檢驗人員及獨立顧問。 * 採用市建局「招標妥」平台。 * 在 2024 年 1 月業主大會正式通過方案。 * 曾於 2025 年 3 月刪減部分美化項目(如透明面漆)以節省約 1,500 萬元。^4
4.2 被質疑的行為
然而,居民及關注組提出多項指控: 1. 選擇問題承建商:在宏業有工安及圍標爭議紀錄下,仍全盤接納顧問的「無紀錄」報告,未有獨立查核。^7 2. 造價過高:33 億總造價(每戶 15-19 萬)被指為「天價」,部分美化工程(如大面積透明保護油)被質疑非必要。^16 3. 資訊不透明:對工程細節及替代方案解說過於技術化,居民需依賴民間組織(如反圍標大聯盟)分析。^21 4. 抗拒業主大會:居民需經多番努力才能成功召開特別業主大會罷免法團。^13 5. 政治關聯:民建聯區議員黃碧嬌擔任法團顧問,積極推銷方案並批評反對聲音,被指形成「顧問-承建商-政黨」的高風險管治模式。^16
5. 新法團(現屆)的成立與作為
5.1 成立背景
業主因不滿高昂維修費、圍標疑雲及政治介入,引用《建築物管理條例》於 2024 年 9 月 召開特別業主大會,大比數罷免舊法團,選出以徐滿柑為首的新法團。^6
5.2 新法團的行動與限制
- 繼承合約:上任時合約已簽署並開工(2024 年 4 月簽約,7 月開工),無法隨意解約。^21
- 監察承諾:承諾重新檢視條款及監察進度。承建商曾承諾加快工程,於 2026 年初開始拆棚。^10
- 第三方監督爭議:新法團曾討論聘請獨立第三方監督,但因「人工貴」、「不適用」等理由多次拖延,未有落實。^5
5.3 外界對新法團的批評
火災後,新法團亦面臨監管不力的指控: 1. 未處理八座同修風險:儘管居民及工會警告八座同時搭棚極危險,新法團未有成功爭取分期施工。^5 2. 安全跟進不足:知悉火警鐘及安全裝置投訴,但未有親自測試或採取強硬措施。^5 3. 過度依賴:主席徐滿柑承認非專業人士,對棚網阻燃標準僅「向承建商查詢」,被指態度被動。^5
6. 黃碧嬌的角色與爭議
6.1 火災前的角色
- 身分:民建聯大埔南區議員(選區覆蓋宏福苑)、舊法團顧問。
- 行為:積極為 33 億大維修護航,曾呼籲居民支持舊法團留任,並批評反圍標人士「妖言惑眾」。^16
6.2 火災後的言行
火災後,黃碧嬌的言論引發巨大爭議: 1. 淡化角色:初時稱「不清楚工程進度」,甚至指宏福苑「不是我覆蓋」,被揭發與選區資料及顧問任期不符。^13 2. 定性人禍:形容火災為「人禍」,是多年漠視安全的惡果。^30 3. 舉報現屆法團:向警方及廉署報案,要求調查 現屆法團 是否瀆職及隱瞞風險,強調自己卸任顧問後不知情。^25
6.3 爭議點
- 支持方:民建聯聲明指絕不姑息違法,但強調黨無參與招標。黃自稱舉報是為居民追究責任。
- 反對方:事實核查顯示工程通過時她正任顧問。輿論批評她將矛頭指向僅上任一年的新法團,是試圖轉移視線及卸責。^10